申報和推薦2017年度“中國建材聯合會_中國硅酸鹽學會建材科技獎”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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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 | 發布時間:2017年04月18日|||
摘要:
【中國建材信息總網】根據《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和《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2014年)》(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2017年度“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建材科技獎”)的申報和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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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和《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2014年)》(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2017年度“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建材科技獎”)的申報和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推薦工作要求 “建材科技獎”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應按“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主要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科技創新內容。申報項目內容應在“管理辦法”規定范圍內。同一項目應依據項目情況,在基礎研究、技術發明或科技進步、科技公益四類中選擇其一,同一技術內容不得重復申報。2015年(含)以前已獲建材科技獎較低等級獎勵的項目,如有重大突破或創新發展可再次申報。 1. 基礎研究類 申報基礎研究類項目,相關論著必須公開發表1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前發表),同時要注明主要論著被引用情況,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體內容。項目須經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鑒定或提供三名以上本專業領域同行專家獨立評議意見(需專家親筆簽名)。 2. 技術發明類 申報技術發明類項目,其整體技術應用1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前應用)。其核心技術應已獲授權發明專利權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以及其他權益的證明材料,并提交相應的證書。項目須經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組織鑒定。 3. 科技進步類 申報科技進步類項目,其主要或整體技術應工業化應用1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前應用)。項目須經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組織鑒定。 4. 科技公益類 申報科技公益類項目,完成時間須1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應是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計量)、軟科學研究(規劃研究、政策研究、企業科學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設)、環境保護、資源調查等公益性科技項目。 申報技術發明類和科技進步類項目經濟效益需提供完成單位財務部門核準的證明(蓋章)或稅務等部門出具的證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不得申報或推薦: 1. 已獲國家或省、部級科技獎的; 2. 申報項目成果未產業化應用或應用時間不滿1年(2016年6月30日以后應用)的; 3. 已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委或其它社會力量辦獎單位申報的; 4. 知識產權權屬不清或存有爭議的。 二、申報程序 各單位可直接申報,亦可通過全國性建材專業協會、省級(直轄市)建材協會或中國硅酸鹽學會各專業分會、省級(直轄市)硅酸鹽學會推薦。推薦單位應對申報材料認真核實并填寫推薦意見。 三、申報材料 “建材科技獎”的申報(推薦)必須同時報送申報書和與申報書內容完全一致的數據光盤(含附件),以及申報和推薦建材科技獎聯系人登記表。 申報書正文及附件材料3份(含1份原件)并裝訂成冊。 四、申報時間 各申報和推薦單位請于2017年7月15日17:00前將申報材料郵寄或送交建筑材料科技獎勵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 羅 寧:(010)57811082 王安東:(010)57811099 劉 捷:(010)57811248 傳 真:(010)57811082 E-mail:jclhhkjb@163.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11號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結構調整與發展部 郵政編碼:100831 六、其他事項 請到中國建材聯合會官網(www.qlxa.net)、中國建材信息總網(www.cbminfo.com)或中國硅酸鹽學會網站(www.ceramsoc.com),查閱或下載該通知及有關附件。 附件: 1.《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基礎研究類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2.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類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3.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科技進步類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4.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科技公益類申報書及填寫說明 5. 申報和推薦2017年度建材科技獎聯系人登記表 6.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硅酸鹽學會建筑材料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 中國硅酸鹽學會 2017年4月7日
抄送: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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